中国税务 1995年 第6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严审批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构的通知

1995年4月4日 国税发[1995]0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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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务代理试点的通知》(国税发[1994]211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地按照通知和随通知附发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积极组织落实。一些地区已经成立了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考核认定税务师和审批税务代理机构的工作即将开始。为了提高税务师的业务素质和代理质量, 保证税务代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必须从严考核认定税务师、审批税务代理的机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税务师的考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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