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7期 业务技术

“增值税进项抵扣申报审核制度”的具体做法

作者: 陈志强 上一篇 下一篇

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金,是税制改革后新增值税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征纳双方计算确定应纳增值税的一个重要依据。纳税人进项发票抵扣税金的多与少、抵扣的对与错、给予抵扣与不予抵扣,都直接关系到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关系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进项发票抵扣税金,就成为增值税实施以来征纳双方所共同关心和重视的问题。为了有效地控制和杜绝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的虚假性和欺骗性,使增值税进项抵扣审核工作实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内蒙古集宁市国家税务局实行了“增值税进项抵扣申报审核制度”(以下简称申报审核制度),具体做法如下:

一、申报审核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性审核和政策性审核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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