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6年 第2期 税制建设

借鉴国外经验搞好增值税征收管理

作者: 赵洪义 王荣进 单位:烟台市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国1994年1月推出的新增值税,具备了普遍征收、简化税率、公平税负、规范计征等特点,使我国税制向国际惯例迈出了一大步。从征管角度考虑,新增值税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1)由于实行了“发票法”,使检查、审计发票成为查补偷逃税的有效途径;从而克服了“会计法”对利用假发票虚增扣除项目监控无力的状况。(2)解决了“会计法”扣税范围存在会计与税务差异所造成的征纳双方争执;使“争执税”真正成为增值税。(3)在纳税人之间建立了防止偷逃税行为的内在控制机制。(4)解决了定期定率征收对增值税制度造成的扭曲。目前在增值税征收管理中也遇到不少困难。究其原因,部分源于与完善的增值税制度尚有一定的差距;部分是征管措施未配套。下面我们结合上述两方面的分析,对如何借鉴国外经验搞好增值税征收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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