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6年 第3期 来稿摘登

税收也得讲效率

作者: 王洪海 单位:河北省临漳县国税局 上一篇 下一篇

由美国著名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倡导的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和税收本身的效率原则两方面。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要求税收政策、税收制度必须有利于经济的有效运行,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尽量减少对纳税人经济行为的影响。讲求税收本身效率,则要求税务行政费用最小。

据统计,我国的税务干部是日本的四、五倍,还有为数众多的协税员,而税收收入却仅为日本的1/10。由此可见,我国的税收效率低、成本高。笔者认为,造成这样的原则因主要有:一是主观问题。思想认识不足,税收效率观念淡薄,具体工作中重视税收收入绝对额,不注意核算成本,不能统筹安排,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二是客观存在问题。一方面包括我国现有的办公条件,落后的交通、通讯设备,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税收工作效率的提高。尤其是1994年新税制实施后,先进的税制与落后的设备之间的矛盾更为突出。另一方面现的征管制度还不完善,公民的纳税意识淡薄,税务稽查力度不够 。因此,要想提高我国的税收效率,必须注意从主、客观两方面同时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