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6年 第10期 工作研究

商业企业负税现象的几点思考

作者: 谢贤升 单位:福建省福清市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为了保证新税制的正常运转,防止偷税骗税,减少国家税款流失,各级税务机关在强化增值税征管,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方面,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控管办法和措施。这些控管办法和改革措施的落实,对有效遏制偷税骗税现象的产生,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人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现行的税制还存在不尽完善的地方,加之税收征管手段落后,征管力量不足,税收查处乏力,使得偷税现象仍然十分普遍。可以说,新税制实施后,偷税与反偷税、骗税与反偏税的斗争不但没有减弱,相反更为激烈。商业企业从税改后长期出现负税现象就是其中典型的表现。

按正常情况,商业零售额大幅度增加,增值税款也应该同步增长。可大量的资料表明,全国各地商业企业零售额在普遍增加情况下而增值税款没有同步增长,有的地区存在明显下降,许多地方还出现负税现象。针对这种不正常现象,我们对福建省福清市城关地区经营交电、家电行业的商业批零企业进行了典型调查,从12户重点调查企业分析看,企业销售额与缴税比例极不正常,反映征管漏洞大,税款流失严重。这12户企业1994一1995年度批零销售总额达33856815o元,而实际缴纳增值税211484.42元。其中8户家电行业在新税法刚实施的1994年还缴了一些税,到1995年度除一户缴纳增值税17001元外,其余7户全部出现负税。为什么商业企业长期出现负税现象?分析其原因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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