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6年 第12期 论坛

诺贝尔经济学奖与优化税制理论

作者: 邓力平 上一篇 下一篇

(一)

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桂冠被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教授詹姆斯·米尔利斯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荣誉教授威廉·维克里两人共同获得。根据瑞典皇家科学院经济学奖委员会的解释,这两位教授的成功就是“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对刺激性经济理论( the theory of incentive underasymmetric information)做出了奠基性的贡献。”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济决策者(包括政府、企业、个人或任何组织)获得的信息通常是不充分的,或者是非对称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解决经济行为的决策过程,就成为经济学家们的长期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在长达数十年的期间内,维克里与米尔利斯先后从不对称信息条件下优化税收制度设置的角度入手,研究如何将对经济行为主体的刺激因素包括进税收政策的决定和其他财政决策过程中去,创立了所谓“优化税制理论”(the theory of optimal taxation)。这一理论进而成为经济学家分析复杂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一个基本原则,被广泛地运用于诸如保险市场、信贷市场、拍卖形式、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社会保障制度、工资决定机制等一系列经济领域之中。因此,从相当的意义上说,本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能够授予米尔利斯与维克里,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界对“优化税制理论”的一个肯定。与此同时,在诺贝尔经济学奖27年的历史上,由两名主要研究税收理论的经济学家分享诺贝尔奖,这还是第一次,表明了税收理论研究在西方经济学研究中已经占据了一定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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