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1期 征收管理

适应税制改革加强发票管理

作者: 原平市国税局发票管理所 上一篇 下一篇

山西省忻州地区原平市国家税务局发票管理所,共有5名干部,主要负责市局所属11个税务所普通发票和全市440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用管理,以及税务内部用票检查和企业发票抽查。近两年来,适应税制改革,加强发票管理,通过建章建制,使发票管理走向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我们在发票管理中,首先做到建章建制,严格纳税人购领手续。纳税人到发票所购票之前要携带税务登记证、经办人员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并持主管税务所开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到市局征管科审批,取得购票证和使用发票通知单,再由专管员检查企业及企业内部分支机构“三专”(专人管理、专柜保管、专库存放)到位情况,从去年7月份以后,又增加了配备铁门、铁窗的安全措施,建立奖罚严明的内部发票管理制度,不达条件的不予供票。日常领用时。各税务所根据企业缴税情况及发票使用情况,由所长、专管员共同签字,发出企业领购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包括旧票初审、已缴税金、购票种类数量等内容,企业持传递单方可到发票所办理具体领票事宜。纳税人凭购票证、传递单到发票所购票时必须携带企业基本情况图章、财务专章或发票专用章,在售票专管员当场监督下逐页加盖,以防止转借代开等问题的发生。第一次购票,还要根据企业年销售额一次性交足纳税保证金。目前全市已收取保证金225万元,每季度末,纳税人要持市局制订的结报手册、报表为发票所提供管理资料,不报或逾期报送的要给予处罚并停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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