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1期 局长话题

国绕税收工作加强党的建设

作者: 山东省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刘峰 上一篇 下一篇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用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结合税收工作的实际,我认为,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税务系统加强党的建设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在思想上必须树立围绕税收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保税收的指思思想。从多年来在税收工作中处理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关系的实践表明,税务系统的党建工作从来都是为实现各项税收工作任务服务的。税务机关党组织要紧紧围绕税收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加强党的建设,首先必须把思想统一到组织收入、完成税收任务、促进财政收支平衡和经济建设上来。机构分设以后,国税部门不仅直接担负着为国聚财的重任,而且还承担了一部分地方收入的征收工作,国税部门组织的收入不仅对国家的经济建设产生影响,而且对地方经济的振兴与发展密切相关。从我们淄博市的情况看,由国税部门组织的工商税收占全市工商税收收入的82.24%,由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收入占整个地方收入的78.68%。在当前新税制不断巩固和完善的过程中,税收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去研究、探讨和解决。我们必须以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技知识,教育和武装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真正树立起围绕税收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税收的指导思想,为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用税收工作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基层税务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效,把党建工作融于税收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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