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3期 纳税人风采

不为当模范只为尽义务

作者: 顾绍华 夏立新 邓松 上一篇 下一篇

江苏省盐城市电化厂多年来依法纳税的事迹,一直受人称道。该厂自1989年以来4次获得盐城市税务系统机关授予的文明纳税先进单位的称号。1994年,在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召开的文明纳税单位和文明办税人员表彰会上,该厂总会计师办公室主任翟长兴介绍工作体会时,用一句简朴的话表达了该厂多年来坚持依法纳税、文明纳税——“不为当模范,只为尽义务”。

该厂多年保持文明纳税先进单位的称号,除领导重视、加强税法宣传外,主要是由于他们有一个素质较高,严格执行国家税法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财会班子。几年来,在办税工作中他们坚持做到“三个一”:即由总会计师办公室主任负责,与主办会计、办税会计一起组成一套办税班子;从各部门帐到总帐,建立一套专门测算考核税收的台帐;从单据填写、发票保管使用到税款缴纳,建立一套办税全过程的办税制度。长期以来,该厂坚持做到了在税收上手续严密、资料齐全、制度严格、不错不乱;在多次税收检查中,从未发现该厂有偷漏税,或丢失发票、代开、虚开发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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