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反腐倡廉防线 促进干部队伍清廉
上一篇 下一篇税务机构分设以后,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始终把预防违纪、保持为税清廉提高到加强地税队伍建设、保证完成税收任务的高度,与基层建设、征管建设、文明建设一齐抓。通过加强教育、强化制度、狠抓落实、廉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廉洁、高效、文明的优良风气,为圆满完成各项税收任务,以及今后地税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好基础建设,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
为保证反腐倡廉工作与组织收入同步运转,规范税务干部的行为,他们首先从完善监察网络和建章建制入手,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监察网络。省局设立了监察室,各地、市局基本设立了纪检组和监察科(或监察审计科),各县(市、区)局设立了监察股(或人教监察股),全省地税系统已设监察机构129个,县处级纪检监察干部9人,科级干部17人,股级干部139人,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00余人。每个基层分局(所)都设立了兼职监察员,各县(市)地税局和不少基层分局(所)还分别聘请了社会义务监督员,使全系统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为骨干,兼职监察员为基础,特邀监察员相配合,内部监察为主,外部监督为辅,专兼特结合,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纵横交错的立体监察网络。二是抓好制度建设。根据地税工作的要求及特点,省局陆续制定和转发了江西省地税系统税务监察规定、江西省地方税务系统兼职监察员若干规定、江西省地方税务系统工作人员保持廉洁的几项规定等16个办法、规定。各地、市、县局结合当地实际,都相应制定了一些廉政工作的规定、制度和办法,使全省地税系统廉政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三是加强廉政宣传。各地、市、县明确了一名廉政工作通讯员,建立了廉政工作通讯网络。省局定期编印纪检监察工作专辑,交流廉政工作经验信息。省局分别表彰了20名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的先进个人和14名先进纪检监察干部、兼职监察员以及20个先进集体和60名先进工作者,大力弘扬了本系统勤政廉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的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