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8期 国外税收简介

德国现行税制、税务机构、税务咨询和纳税人协会

作者: 孙培山 上一篇 下一篇

一、现行税制

现有34个税种。按收入归属划分共有四类:

共享税7种:工资税,税率为19%—53%累进税率,单人申报的起征点为12000马克,联合申报的为24000马克,对有工资收入(包括工资、股息、红利、个人经营收入、各种佣金、报酬等)者征收,是征收范围最广、税源最大的税种,年收入2665亿马克,占总收入的33.16%。增值税,年收入2356亿马克,占总收入的29.32%,为第二大税源,标准税率15%,对特殊商品如某些基本生活品实行7%的低税率。收入税,税源排序第5位。公司税,税源排序第7位,税率为45%,按企业利润额计征。资本收益税,税源排序第8位。地产税,税源排序第11位。烧酒税,税源排序第1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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