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8期 小资料

台湾公布1996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扣除额及税率

作者: 张海波 上一篇 下一篇

台湾当局最近公布了1996年度综合所得税(即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扣除额及税率,具体如下:

一、1996年度综合所得税的免征额,每人全年7万元新台币(下同)。而1995年则为6.8万元。

二、1996年度综合所得税的标准扣除额,纳税义务人个人扣除4.2万元,有配偶的扣除6.3万元。而1995年则分别为4.1万元和6.1万元。

三、1996年度综合所得税的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每人每年扣除5.8万元;其申报的薪资所得没有达到5.8万元的,就其薪资所得额全数扣除。而1995年每人年扣除为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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