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10期 研究与探讨

税务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必须重视的几个问题

作者: 鲁志平 上一篇 下一篇

一、立足长远,注重发挥国家公务员制度在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分类管理作用。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各级税务机关要在核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分类,解决岗位不清、职责不明以及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难以进行严格而明确考核的现象,使人事管理具有针对性,做到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在职位分类工作中,要把当前税收任务与今后税收事业的发展,本机关的职位设置与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的职位设置,现有职位与调整、增设职位结合起来综合考虑。设置职位时要避免职能交叉和职位设置过多、过少的现象。

2.激励作用。税务机关在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时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首先,要突出奖惩激励,做到有奖有惩,奖惩并举。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记功授奖;对于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根据其错误性质、危害程度、责任大小等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罚。注重奖励的及时性和惩罚的时限,以实现奖惩的最佳效果。其次,要突出职务升降激励,对德才兼备,在工作中实绩突出又具有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可以按规定逐级晋升和越级晋升;对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的应予以降职。在实施职务升降工作中,要做到有根有据,令人信服,以激励公务员奋发向上,不断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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