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12期 纳税人风采

纳税是我应尽的义务 共同富裕是我的心愿

作者: 罗道瑛 吴佑烈 李传乾 上一篇 下一篇

在汉明妃王昭君故里香溪河畔,有一位年逾七旬的纳税人。60岁开始创业发家,经过10年的努力,目前他拥有一座固定资产100多万元,从业人员60多人的个体煤矿,成为湖北省宜昌市“个体工商业户百强明星”;先后为社会公益事业捐资30多万元,帮助10多户乡邻告别贫困走上富裕之路,1995年在全市奔小康竞赛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累计向国家上缴税收40多万元,年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个体户”和“模范纳税户”。他就是湖北省兴山县峡江镇峡口村五组的一位普普通通的老共产党员、个体工商业户,他的名字叫龚学祯。

龚学祯所在的五组地处香溪河与夏阳河的交汇处,三面临河,有丰富的硅石和煤炭资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醒了这块古老而贫穷的土地,也吹醒了埋藏在龚学祯心里多年的那个勤劳致富的梦。他决心抓住这个机遇,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利用本地丰富的资源干一番事业,为国家、为社会,也为远近的乡亲们做一点实实在在的事。说干就干,龚学祯当即向银行申请了2万元贷款,办起了当时全镇第一家个体煤矿。那时,有好心人劝他:“您老都这么大年纪了,不在家好好享享清福,还来吃这个苦,究竟图个啥?”面对人们的不解,龚学祯爽朗地笑着答道:“开矿办厂,是我心中早就有的打算,只是以前没有这个条件。现在有这么好的改革开放的富民政策,我作为一名老共产党员,更应该响应党的号召,带领大家共同致富。要说我图啥,我图的就是让大家都富起来,图的就是为国家、为社会多做贡献。”小煤窑办起来以后,龚学祯带领全家起早贪黑,苦心经营,生产一年比一年好。他又把所赚的钱逐年投入到扩大再生产上,使小煤窑的规模越来越大,经营搞得红红火火。1991年,他还投资近5万元,在香溪河上架起了空中运煤绞车索道,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益,使他的煤矿一年上一个台阶。到1995年底,小煤窑的固定资产已达到1oo多万元,上缴税收超过10万元,他的家庭年收入也突破了20万元。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