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7年 第4期 税制建设

新税制运行中的问题与建议

作者: 上海市税收科学研究所课题组 上一篇 下一篇

一、问题

1994年的新税制经过了几年的运行,取得了基本的成功,给我国的税收工作带来了生机与活力。新税制下一步所要解决的问题,正是税制改革深化与完善的目标问题,这些问题除了表现在有些税种本身与其设置目标之间的落差性。即问题的微观方面,同时也表现在整个税制与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的不适应性,即问题的宏观方面。

(一)宏观问题分析

1、现行税制在统一税法、公平税负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便充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税收体系的改革目标。具体表现在:1994年税制改革中采取的过渡性减免税措施不利于税制的规范性与公平性;内外资企业间在企业所得税、地方税方面仍存在两套税制并存的格局,税法不规范,不同企业之间出现税负不平衡;地区间税收政策差异较大,各类特殊的经济区域在企业所得税、流转税等方面仍实行着多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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