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7年 第9期
税制建设
试论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完善
上一篇 下一篇一、关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1994年税制改革,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从部分工业行业,扩展到所有生产环节和零售批发环节,以及加工、修理、修配行业,这种划分,引起很多问题,因此,对征收范围研究,可以说是众说纷纭。那么,增值税征收范围究竟应该依据什么来确定呢?本人认为:
第一,决定于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如要将现行没有开征增值税的行业改为开征增值税,在利用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的办法下,其已纳税金可以在其他行业消费时给予抵扣,势必对财政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必将提高税率,由此又会带来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