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7年 第9期 工作研究

正确处理“向征管转移、向基层转移”中的三个关系

马学思 单位: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新税制及分税制财政体制实行以后,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1994年底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税收工作“向征管转移、向基层转移”的工作部署;1995年底,又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即“八字方针”。这些方针和要求,立足眼前,着眼长远,明确了今后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深入理解、科学把握“两个转移”的内涵,确保“两个转移”的实施,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

第一,要正确处理战略性和阶段性的关系

“八五”、“九五”之交,我们的国家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即以什么样的姿态,什么样的形象跨入21世纪?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经济体制,这是跨世纪的目标;分三步走的现代化建设进程,刚好也是跨世纪的。中央制定“九五”计划和 2o1o年远景目标所设计的蓝图,充分体现了战略性和阶段性的关系。进入世纪之交,税收工作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即在实现了"八五"与"九五"期间税收改革衔接和大政方针基本确定的情况下,如何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国家税务总局"两个转移"的提出,为税收适应新的形势提供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理论准备,并且有着很强的实践性。这一要求,是战略性与阶段性有机结合的产物。实践证明,它是巩固税制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税收事业的必然选择。新税制运行走上平稳以后,随之而来的是深层次改革和全方位发展,"两个转移"为此找准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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