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7年 第9期 工作研究

加强和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的若干问题

作者: 刘家芳 于子胜 单位:吉林省税务学会 上一篇 下一篇

加强和规范办税服务厅的建设,是建立税收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搞好税收优化服务的基础工程,也是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征管改革新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本文试就如何办好办税服务厅的问题,谈点浅见。目前办税服务厅的现状与问题

1996年初,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后,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相继建立了许多形式不同的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的建立,使税务机关将过去分散在各专管员、纳税人手中的涉税事宜,集中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实现了一条龙服务,公开办税,使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法和业务操作上更加统一,纳税申报率和税款笔入库率大大提高,实际工作差错率和领导决策失误率有所下降,掌握税收信息和稽查案源速度明显加快。主要表现在:一是以专管员为代表的单边服务,向税务咨询、税务代理等多边服务发展;二是由封闭式、守型转变为开放式、改革型,服务工作由暗变明,走向社会化;三是由保姆型、填鸭式转变为自主型、消化式,尊重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新型服务关系;四是服务形式多样化。报缴税款有服务大厅,微机操作;了解税收政策有税法公告;有了重大新政策,税务机关组织学习培训;有了争议,可以提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过去种种税收服务,全凭专管员身体力行,专管员咋说,企业咋办。由于人员业务素质、工作态度、思想作风不同,服务结果势必存在差异,甚至难免出现错讹。现在,建立了办税服务大厅、咨询、代理等服务,纳税人有了选择。税务机关有了社会监督,税收服务必然相得益彰。过去企业有了难题,只有向专管员请教,往往是"理解的执行,不理解的也执行"。现在各级税务机关为纳税企业提供了广阔的税收服务大地,使税收服务在原有基础上前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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