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7年 第9期 外国税收

结构性税收改革对美国经济的影响

作者: 李万甫 单位:长春税务学院 上一篇

自二战以来,美国联邦收入体系一直是以所得课税为主体,税收改革自然也就从所得税入手,体现出所得税内在结构调整的倾向。同时,在税制改革过程中,也引发出了税基转换这一涉及美国税收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本文试图围绕这一税基转换的改革构想,分析其对美国经济增长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具体替换效应。

一、税基转换构想的提出

自50年代以来,以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普遍实行了增值税。目前世界上已有近百个国家实行了增值税。这一格局扭转了绝大部分国家对所得税的过份依赖,开创了商品税与所得税并存的新格局。实际上,美国学者,耶鲁大学的亚当姆斯(t·adams)是最早较为系统阐述增值税课税原理的,但在当时并没有引起美国各界的重视。随着增值税在各国的普遍实行,特别是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这一课税制度的推崇,美国社会各界才逐渐对这一课税制度予以重视。不久前,由国会议员dick armey提出的flattax议案和由参议员 sam nunn and petedomenici提出的usa tax议案,对消费税(1)规则的实施进行了良好的经济测算,被认为是结构性税收改革的良好开端。这两项议案的主要特点在于以最终的消费税体系在更大范围内的实施来取代目前的所得税体系,从而促使联邦税收由所得税基向消费税基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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