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7年 第11期 税制建设

对税制改革的评价和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

作者: 程伯勤 戴海先 单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对1994年税改的评价

1994年的税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对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各个层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3年多来的新税制实践证明,税制改革是成功的,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目的,它为我国构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税制基本框架。其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证了税收收入的连年大幅增长。1994年——1996年,工商税收(大口径,包括国有企业所得税和股份制企业所得税,且指净收入,即已剔除出口退税部分)分别比上年增收802.3亿元、804.4亿元和779.4亿元,增幅分别为21%、17.4%和14.4%,比同期gdp增长率12.6%、10.5%和9.7%分别高出8.4个、6.9个和5.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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