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7年 第11期 税制建设

税收国际化及我国税收面临的问题

作者: 陆岩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对税收的影响

当今世界经济生活国际化正向纵深发展。近十多年来,国际资本的增长已超过国际贸易的增长。1980年——1995年,国际直接投资年均增长13.2%,而世界商品贸易增长6.2%。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不仅在生产领域、流通领域,而且在资本、技术、信息、交通运输以至劳务合作等各个领域的经济贸易联系越来越密切,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更加明显,全球经济一体化必然导致税收国际化。

(一)国际商品和服务贸易的发展给征税带来困难。1992年,欧共体国家取消了边境检查,甚至撤掉了海关,打破了传统的出口免税、进口征税的办法,使税务部门失去了对进口商品征税、保证商品真正出口的重要工具。目前,欧共体国家虽已达成了征收增值税的协议:(1)按照起源点的原则对消费品征税,即出口征税,进口免税;(2)根据延缓付款的原则对注册企业间的交易征税,即对以前在边境征收的税,现在换成在通过边境后的第一个生产或销售阶段征收增值税。但是当商品跨越国界时,这种延缓付税的体系打乱了在生产和分配过程中逐步征收增值税的程序,商品可能被转移到某个不征税的“影子”国家。欧共体国家至今仍没有找到一个满意的解决办法。实际上。在一个国家内部,对省与省之间的商品贸易征收增值税也存在类似问题。再比如,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征税也越来越难以控制,因为服务通常是无形的,不分边境、国界,因而使服务地点、纳税地点难以确定,象运输、表演、律师、会计师、金融、保险等服务支付及使用可能涉及几个不同国家,就使得税务部门对这些无形的进口、出口服务征税越来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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