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7年 第12期 税制建设

借鉴国际经验 深化税收改革

作者: 王保安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上一篇 下一篇

一、税制国际化原则与我国新税制的完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下简称基金组织)的税务研究课题报告提出,完善的税制是税收职能作用正常发挥的基础。同时强调税制设计的原则,应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简明原则和财政弹性原则。那么,如何评价一个税制的优劣?韦托·坦兹教授提出了若干指标。其一是集中指数,即绝大部分的财政收入要集中到几个主要税种来体现;其二是税率消失指数,即实际的税收率与法定税率尽可能接近;其三是明确性指数,税率档次是否很少,税率是否明确;其四是成本指数,即征税的成本是否最低化;其五是实施指数,即税种覆盖面要尽可能地全面,税制的实施应是彻底和具有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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