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7年 第12期 来稿登摘

应加强对稽查后企业财务调整的监督管理

作者: 宋文江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是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实际税收稽查工作中,企业对稽查后的补税罚款都能够按税务机关下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及时执行,但对账务调整不够重视,有些企业错调甚至不调账务。

这种错调或不调账务的问题,给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影响。一方面,严重影响了税务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如果对企业折稽查仅限于补税罚款,而在账务处理方面一错再错,甚至旧错重犯,就难以达到以查促管的目的。另一方面,容易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

形成企业账务处理不规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就税务稽查部门而言,在思想观念上还没有完全适应征管改革的要求,稽查工作的出发点还停留在原来的“以查促收”上,只重视罚、补税款的组织入库,忽视了稽查后的账务调整对强化税收征管的重要作用;二是缺乏有效的监控管理手段。税务部门对某一企业稽查后补、罚税款的入库情况,通过征收部门可以及时得到反馈,但对账务调整情部却难以及时掌握,形成了管理上的盲区;三是有的企业对稽查后的账务调整重视不够,认为只要及时上缴补、罚税款,账务调整早晚无关紧要;而有的企业纳税意识淡薄,甚至有意在账务调整上做手脚,以达到明补暗退、偷逃税款的目的。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