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7期 经验点滴

枣强县地税局加强屠宰税征管

作者: 谷健永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北省枣强县地方税务局从1996年下半年开始,加强了对屠宰税的征管,基本上解决了屠宰税不易控管、流失严重的问题。他们的做法是;加强横向联系,构筑三道防线。

一、加强与村委会的联系,进行源泉控管。在农村建立“牲畜户口”成立了以村委会为代征单位,以养殖户为扣缴义务人,以村干部为主体的代收代缴“三位一体”税源控管体系。对应税牲畜饲养过程中达到一定标准的牲畜,分户登记建立档案,以加强源泉控管。这项措施实施后,1996年共代征税款35万元。

二、加强与屠宰站(点)的联系,进行屠宰环节控管。1996年县食品公司在11个乡镇设立了9个屠宰站(点),实行统一屠宰,分散经销。县地税局不失时机地抓住这个有利条件,及时与食品公司接洽,委托各屠宰站(点)设立会计人员,代征税款,并与县国税局、贸易局联合下发通知,就代征标准、票证管理、屠宰账国登记、税款解缴等一一做了规定。该局还与食品公司、国税局、工商局一起严厉打击私宰上市牲畜活动,确保了集中屠宰工作的顺利进行。4个月时间,由各屠宰站(点)共代征税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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