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10期 局长话题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必须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

作者: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马平修 上一篇 下一篇

国家税力总局关于深化税收片管改革方案实施以来,本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创造了许多好做法和新鲜经验,把这项改革不断推向深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应该看到,在改革进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在对新的征管模式的认识上,存在着一些片面性,一是偏重于外在的形式而忽略了内在机制的建立,只简单地强调机构的变化和人员的调整,不但新模式的效能不能很好地发挥,而且还带来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二是偏重于征管手段现代化的进程而忽略了征管基础建设,造成了设备利用率低、人机结合不好的状况;三是偏重于局部突破而忽略了改革的整体性和相互联系,如片面强调税务人员从“管户”向“管事”的形式转变,没有采取一些相应的后续手段,致使取消专管员后原先一些必要的管理工作无人管、乏人落实,这虽然只是个别环节的不衔接,但却影响了整个征管改革的顺利推进为了使征管改革健康有序地进行,我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思路,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的征管模式出发,从强化征管基础建设入手,对税收征管各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起了切合实际的征管运行机制,强化了依法治税,加强了税收征管,加大了组织收入工作的力度,经过实践,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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