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10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加强申报纳税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7年8月7日 国税发[1997]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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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总行:

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7]1号),进一步做好申报纳税制度的改革工作,加强税收入库管理,现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建立新的申报纳税制度是税收征管改革的基础。申报纳税制度的改革,对于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简化工作程序,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以及税收征管引入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征管力度,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促进税务部门的廉政建设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各地要按照《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妥地制订出申报纳税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分步实施,并注意总结经验,加强指导,不断改进,逐步规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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