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8年 第6期 来稿摘登

税务监控体系的基础目标

作者: 邱昌驹 范焕章 上一篇 下一篇

科学严密的税务监控体系是与新的税制格局相适应、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税收征管基不要素为监控内容的全方位、多层次、上下结合、内外协调的体系。为要达到理想的效应.必须符合网络严密、手段先进、功能强、效率高的要求。

(一)综合型的集中监控机制。这是通过建立税务监控中心、完善税务信息反馈程序等校术手段,对税收管理全过程实施的一种综台型的监控。当前应适应“集中征收”的要求,对税源户管理、纳税申报、说款征收集中进行监控,即通过统一编发税务识别号、征收服务系列和管理稽查系列联动运作,对税原户管进行却态监控以及税务、工商配合联合管理等形式强化税源产管监控。通过建立纳税人自觉按时申报约束机制、申报真实性审核机制和逾期由技违章处罚机制,强化纳税申报监控。通过加强征前源泉监控、征收过程中的征缴动态监控和征后“三率”(申报率、开票率和入库率)考核,强化税款征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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