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8年 第6期 工作研究

税收稽查工作再探讨

孙利军 单位: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税收稽查工作是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年多以前,我曾对税收稽查工作进行了研究与探讨,撰写了《税收稽查工作探讨》一文,在《税务研究》1996年第4期发表。一年多以来,我结合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和税收工作的实践,对在新的征管模式下如何进一步做好稽查工作。使稽查工作与新的征管模式相适应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研究,现提出来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在新的征管模式中稽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

近几年,在全面落实、规范新税制的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加快了税收征管改革的步伐。在总结税收征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确立是多年来税收征管经验的总结。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的迅速发展,税收征纳关系也发生了质的变化,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确保国家利益不受侵害,稽查工作愈加重要和受到重视。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要尽快实现税收工作的“两个转移”和“强化税务稽查”的要求,强调今后税收工作的重点是征管,征管的重点是稽查,把稽查置于整个税收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稽查的重要地位被确认,稽查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