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8年 第10期 论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收改革的几点思考

作者: 钱宝荣 单位: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与税收的关系极为密切。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社会分配和规范经济运行的重要职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模式,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将对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产生深刻的影响。本文拟从巩固和完善新税制的成果以及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税收征收管理新体制两个大的方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改革的若干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讨。

一、巩固和完善新税制的成果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和合理分权的原则,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1994年的工商税制改革,是我国税收制度的一次深刻革命,其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深远前所未有,这次税制改革标志着我国的税收制度从服务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入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运行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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