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8年 第4期 八面来风(杂谈漫语)

从“假如我是纳税人”说开去

作者: 匡健 上一篇 下一篇

不久前,笔者在一位税务干部的办公桌玻璃板下,看到一张“假如我是纳税人”的字条,问这位税务干部才知,是为了时刻提醒自己在税收工作中要从纳税人的角度考虑,不断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此情此景不禁引入沉思。

应该说,绝大多数税务干部的素质是好的,是能够恪尽职守,认真工作,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但不可否认,也有少数税务人员身上还有一股骄气甚至霸气,执法生硬,动辄“我是税务局的,你们就得听我的,否则罚款”,既影响了税务机关的形象,也影响了征纳关系。

或许有人会说,税务机关是执法机关,税务人员是执法人员,在目前全社会纳税意识普遍不强的情况下,就应该给纳税人一种法律震慑力,笔者认为,法律的震慑力来自于法律本身和执法者的严格执法。税务干部严格执法是绝对必要的,但严格执法不等于态度生硬,把自己凌驾于纳税人之上,而应是在征税过程中严格按法律规定、法律程序办事,不能多征也不能少征,正确行使税务机关的权力,不侵犯纳税人的权益。不仅如此,税务干部还要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姑且不说国家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就从税收来源于经济,没有经济的发展,税收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论,纳税人作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理应受到尊重。当然,税务干部依法征税也应受到尊重。为纳税人服务是建立在严格执法基础上的,不能一说为纳税人服务,就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姑息迁就。为纳税人服务,是指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做好税务工作,尊重纳税人的正当权益,为纳税人纳税提供方便。如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办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减免税等手续,向纳税人提供全面的税法咨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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