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8年 第4期 八面来风(杂谈漫语)

应采取措施防止承包企业欠税

作者: 刘春朗 上一篇 下一篇

当前,国有、集体中小型企业中实行承包经营的已占相当大的比重。承包企业欠税严重亦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不少承包合同对承包后企业的纳税问题缺乏明确规定,有的承包合同完全没有涉税条款,有的虽订有纳税条款,但与合同法和税收法律相悖,造成承包后企业纳税扯皮;有的旧欠未清,新欠又起。

造成承包企业欠税严重的主要原因,一是利益驱动。承包人承包企业后,经营风险相对增大,缴税直接影响承包者的个人利益,因此一些承包者总是能偷则偷,能欠就欠,把国家税款当成无息贷款。二是税收执法偏松,征管不力。承包企业内部情况比较复杂,税收征管难度大,有的税务干部有畏难情绪;一些企业承包者总把困难挂在嘴上,有的税务干部过分轻信、同情承包者,对承包者的实际困难了解不准确,盲目照顾,随意审批延期入库手续,免除滞纳金,不严格实施处罚,使承包者感觉欠税利大于弊,对欠税滋生侥幸心理。三是部门配合不力。个别金融部门出于本位主义,违反扣款顺序,在承包企业具备缴税能力的情况下,先行扣收贷款,对税务机关送达的扣款通知不予配合,甚至将扣款信息提前泄露给企业,帮助企业逃避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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