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8年 第7期 业务技术

红字专用发票的操作规程

作者: 刘志坚 孙文胜 上一篇 下一篇

退货或销售折让,是企业经常性的经营行为,对一般纳税人来说,正确使用红字专用发票,既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又可避免违反税收规定。笔者根据大量的开票实践,简述几种红字专用发票的使用方法。

1.销售方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在购买方未付货款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

(1)销售方如果未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应在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及相应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下月领购专用发票时随同其他专用发票存根联一起提交税务机关检查。在此种情况下,销售方根据销售业务重新开具一份蓝字专用发票给购货方,并登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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