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9年 第2期 税收与法制

我国税务行政执法程序架构研究

作者: 朱钢陵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务行政执法活动,固然需要专门的实体法对其执法行为加以规范,以保证其合法性,但更重要的是,如何通过程序法的规定,使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执法过程中,既能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同时又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税务行政执法,如果缺乏应有的程序法,实体法的内容只能是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只有在依法(程序法)组织实施的税务行政执法活动中,才可能将有关的实体法的内容加以实现。所以,我们应当将税务行政执法程序的架构予以明确规定,使整个税务行政执法活动做到有法可依。

然而,目前的税收执法程序远未达到上述要求,法制建设极大地落后于现实的需要,税务行政执法工作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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