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9年 第9期 工作研究

浅谈增强我国公民纳税意识的目标与途径

作者: 赵忠诚 周平川 李菲 单位: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我国公民纳税意识普遍较差,制约了我国税制的发展和征管改革的推进,制约了税收对经济宏观调控作用和聚财作用的充分发挥。尽快增强公民纳税意识,使之在短期内有一个较大的提高,是税收工作的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对我国公民纳税意识的现状和特点的分析,提出要有效地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关键是要认清制约公民纳税意识的因素,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增强公民纳税意识的目标与途径。

一、我国公民纳税意识的现状及特点

纳税意识是社会利益分配的产物,是社会税收制度和法治程度在纳税人思想上的综合反映,包括公民对税收的了解程度、对税法的熟悉程度、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觉程度以及行使纳税人权利的意识程度4个方面。这4个方面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最终体现为纳税意识的整体水平和税收环境的整体状态。而纳税意识是动态的、发展的,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具有一定的阶段性。目前,我国公民纳税意识在整体水平上较低,而且呈参差不齐的多元化状况,具体表现为以下4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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