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0年 第7期 税制建设

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立法精神及制度设计

作者: 温来成 梁春满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国的生态环境状况,已为政府及社会各界所关注。面对依然严峻的环境形势,各方都在努力探求治理之策。由于生态环境问题的复杂性,治理环境污染,保护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离不开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支持。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看,单独设置环境保护税,是整治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人口良性循环的成功之路。

一、我国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紧迫性与税收政策的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与之相伴的是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199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反映,从总体上讲,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相当多的地区环境污染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有的甚至还在加剧,一些地区水土流失、荒漠化、森林和草场功能衰退等问题比较突出。有关数据、案例令人触目惊心。从水资源看,我国水资源面临水体污染、水资源短缺和洪涝灾害3个严重问题。长江、黄河等主要水系均受到污染,据测算,仅川、渝、鄂两省一市每年直接排入长江的生活污水就达3.3亿吨,两岸每年新增露天垃圾约2亿吨。我国460多个城市,2/3以上缺水。黄河水流自70年代以来断流期增加,有的地方达300天之久。从大气污染状况看,以煤烟型为主的大气污染导致酸雨的覆盖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30%,部分大中城市出现煤烟与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从固体废物污染状况看,以城市生活垃圾最为突出,垃圾围城现象仍较为严重,白色污染亟待治理。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给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我国政府面临利用有限的资源,为12.5亿人口提供衣食住行,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良性循环的艰难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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