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0年 第4期
国外税收简介
日本的国税征管制度
上一篇 下一篇日本实行分税制,国税系统由国税厅———国税局———税务署构成,负责所得税、法人税、继承税、地价税、消费税、酒税、烟草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日本国税征管的特点,大致可概括为“五化”:
——征管法制化。日本的税收征管法律体系既参照了德国、法国的“成文法”模式,就各税的征收管理颁布了《国税通则法》、《国税征收法》等法律法规,又兼容了英国、美国“判例法”的有关规定,使税收法律条文更加详尽、周密。如《国税通则法》有五大特点:一是国税优先,即纳税人有多项债务时,国税优先偿还;二是连带纳税义务,即纳税人的继承者应同时继承其纳税义务;三是规定了对欠税者处分的权限范围;四是明确了对纳税人合法权利的保障;五是明确了对连带纳税义务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