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0年 第6期 经验交流

淮阴县国税局对纳税人实行“税收预警制”

作者: (蔡益兵 刘正贵)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改善征纳关系,促进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江苏省淮阴县国家税务局自1999年始,全面推行了纳税人“税收预警制”。其核心是:事前警戒和提醒,强化宣传、监督,尽量通过事前工作促使纳税人自觉按章办理纳税事宜,避免因违反税法而遭受税收行政处罚。

该局在税收征管各个环节都采取了预警措施,运用反复宣传和提醒的办法,使纳税人熟悉税法并严格遵守税法。

在税务登记管理环节,通过片管巡查、定期核对纳税户、期满提醒等方式敦促纳税人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避免纳税人超过规定期限而可能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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