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0年 第7期 业务之窗

区内注册、区外经营不允许

作者: 士兴 茂清 上一篇 下一篇

改革开放 以来,为便于集中管理,并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更便捷优质的服务,各种形式的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当前,在开发区中有这样一种不正常现象:一些企业(多为小型商贸企业)虽在开发区内注册,却在区外经营,给开发区管理造成了混乱。

这种注册地和经营地分离的状况,给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带来困难。开发区税务机关因不了解其实际经营情况,无法实施有效的控管。并且,由于区内注册、区外经营,使得企业应缴税收的归属界限模糊,造成注册地与经营地税务、财政部门之间的矛盾。

所以,我们建方开发区工商、税务部门在业申请入区时,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对这种企业有予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如企业登记后又转到区外经营,应及时其办理注销手续,并通知其经营的在地的工商、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