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0年 第7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2000年5月9日国税函[2000]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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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中青协)是受共青团中央指导,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根据成立协议和宗旨,中青协主要工作是帮困扶贫、帮孤助残、抢险、救灾、支教扫盲、扫黄打非、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社会公益、保障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青协的捐赠,可按税收法规规定的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
抄送:共青团中央资方作为注册资本投资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