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0年 第8期 经验交流

忻州地区国税局强化个体经济税收征管

作者: 华子 上一篇 下一篇

为强化对个体经济税收的征管,山西省忻州地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改革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可行的经验。

1.对支柱产业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将具有一定规模、对税收任务完成与否影响较大的支柱产业(特色行业),要成立专门的税务所或稽征组负责税收的征收管理,确定专业税收管理考核目标,并探索和制定切合行业实际的税收管理办法。2.对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税收易于流失的特殊行业,也必须按行业统一管理。如对粮油市场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车站检查站实行查验征收与上路检查征收的办法;对通过火车站进出的货物,必须由托运人持货物托运单向检查站人员报验,并提供购销合同及外销商品证明等有关证件,进行查验登记;对重点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实行以行业税收管理为主的管理方式,如对建筑安装业实行源泉控管,对承揽建筑工程的单位,要求其履行代征代扣义务。3.对规模小、不易管理的纳税人,实行分行业调查核定,由属地税务机关进行征收的办法。如该地区河曲县将纳税人按行业分为16类,确定最低定额;按销售额将税额确定三等九级,相应确定了分地段、分行业、分经济类型的定额下限。对农村经营业户最低等级定额不得低于三等三级标准,对个别资金少、规模小的经营业户最低等级定额不得低于起征点。这样就避免了定额审批的随意性。形成了业户申报——下户调查——综合平衡——上报审批——输入微机——操作执行的定额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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