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1年 第1期
税制建设
优化我国的财产课税制度
上一篇 下一篇随着人类改造客观世界能力的不断增强,科学技术革命使社会生产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飞快发展,社会财富也不断增加。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1999年经济总量(gdp)已达82 054亿元,是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的20多倍,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工业非国有经济所占的份额已由1978年的22%提高到67%①(①参见吴敬琏《中国经济改革的回顾与前瞻》(载2000年3月1日《中国经济时报》)。);收入分配制度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正逐步先富了起来。在经济转型时期如何防止收入差距过大,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均衡,优化社会财富的分配和课税,使政府在实现财政收入和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相应调节人们收入和家庭财富之间差距越来越大的矛盾,提高全社会的福利水平,这是本文要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