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1年 第1期 税收国际比较

电子商务征税主张的国际比较

——从美国免税区主张处处碰壁说起

萧明同 单位:《国际税讯》编辑部 上一篇 下一篇

美国在全球电子商务中占绝对领先地位,因而对电子商务交易的征税十分重视。克林顿政府大力呼吁把电子商务领域建成免税区①(①路透社1998年2月26日报道。),并在1997年7月1日发表的《全球商业架构》(framework for global electronic commerce)报告中,对电子商务的征税提出以下原则:(1)不扭曲或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2)简易、透明,不增加网络交易的成本或保存记录的负担;(3)符合美国与国际社会的现行税收制度,不开征新税;(4)跨国交易的货物和劳务免征关税。

上述主张的实质是:(1)对电子商务的征税越宽越好,包括免征各税和放宽征管;(2)坚持使用现行税制,以抵制拟议中的“毕特税”(bit tax,即按电子转输的数量单位——毕特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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