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1年 第4期
调查报告
青海省税收负担现状的调查
上一篇 下一篇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青海省经济保持了较为强劲的发展态势,国民经济持续增长,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1994~2000年,全省gdp年均增长率达8.57%(按可比价格计算),2000年全省gdp达到263亿元,比1993年净增153亿多元, 翻了一番多。2000年,全省gdp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构成比例为15∶42∶43,其中第三产业比重较1993年提高了6.8个百分点。
此外,税制改革明显增强了税收的聚财功能,税收收入保持了持续增长态势,地方财政实力不断壮大。据统计,2000年全省税务系统组织各项税收收入25.7亿元,比1993年翻了一番多,净增近14亿元,年均增长12.13%。其中,国税系统组织收入16.2亿元,比1999年增长18%,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收入13.8亿元,比上年增长7.49%,全省“两税”收入已显现转折性变化。全省地方级税收收入达到12.7亿元,比1994年增长近3倍。税收收入的增长,使地方财力明显增强,2000年地方财政收入比1994年翻了一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