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1年 第7期 来稿摘登

构建专业化协作、分税种管理的税源监控机制

作者: 李钢 李爱红 席酉民 单位: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西安交通大学 上一篇 下一篇

税源监控管理是新的征管模式中不可忽视的环节,是稽查和征收的前提和基础。其突出特点是提前性和控制性。为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保证新征管模式的有效运转,笔者认为,必须实现观念创新、管理创新。在对监控管理职能进行再认识的基础上,构建“层次清晰、管理科学、职能明确、协调统一、控制有力、服务有效”的管理机制。建立以计算机技术支持的,全面申报征收、专业管理、重点稽查相结合的征管体系,逐步实现由分散征收的粗放式管理向集中征收的集约型管理的转变。

总结近几年征管改革的经验,针对征管实际操作中的问题,笔者提出构建专业化协作、分税种管理的税源监控新机制。即在原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因职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机制。特别是要强调专业岗位间的协作配合,健全协作制度,利用计算机网络的支持,充分实现专业岗位间的资料传递和信息共享。根据我国税制的现状,可分为变动性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等随经济增长发生变动的税种)和稳定性税种(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对稳定的税种)进行管理。对变动性税种实行a、b、c重点式管理:将税源较大、行业特殊或税源增量较大、稽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作为a类企业管理,实行经常与重点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强化管理模式;将税源相对较大但增量较小、财务制度健全、纳税信誉较好的企业作为b类企业管理,实行定期和日常相结合的一般性管理模式;将税源小且增量较小、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企业作为c类企业管理,实行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相结合的粗放型管理模式。对稳定性税种采取以计算机为依托,以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与税务登记资料、社会网络获取资料对比排查为手段全面、统一、规范、有效的“覆盖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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