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1年 第12期 论坛

中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

作者: 卢斌先 单位:山西省大同市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当前,西部大开发战略已进入紧张的实施阶段,面对这难得的发展机遇,处于“东西”结合部的中部地区,如何利用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发展,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以山西省为例,探讨中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选择问题。

一、产业结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山西省地处内陆地区,与东、西部均有密切的地缘联系,是典型的“中部”地区;而在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特征上与西部地区相类似,又是重点“待开发”地区。其产业结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资源型和初级化,以能源、原材料工业为主,并高度依赖煤炭。煤炭、冶金、电力、炼焦和建材五大行业的增加值和利税占全省工业企业增加值的70%以上,其中煤炭工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增加值和利税占全省工业总量的37%左右,提供的财政收入占全省可用财力的一半以上,全省2/3的县域经济发展主要依托于煤炭。市场适应能力差,经济效益低下,环境污染严重。(2)项目建设重复、分散、集中度低,企业规模小,且有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消耗高、污染高的缺陷,制约了规模经营和可持续发展。(3)工业结构不合理。全国的能源、原材料、加工业结构之比为1∶2∶7,而山西省的能源、原材料、加工业的结构之比呈倒“三七”,还滞留在初级水平,加之附加值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4)投资结构失调。建国以来至20世纪70年代末,全省累计对重、轻工业的投资分别为144.81亿元和10.59亿元,重、轻工业投资比重为13.67∶1,大大高于全国同期重、轻工业投资比重的8.60∶1。20世纪80年代,全省累计对重、轻工业的投资分别为334.13亿元和27.85亿元,重、轻工业投资比重为12∶1,而全国同期比重为5.63∶1,反差更大。特别是在1991~1998年间,全省累计对重工业的投资达670.03亿元,对轻工业投资仅为22.57亿元,重、轻工业投资比重为29.69∶1。这种投资结构,非但没有改变反而越发加剧了产业结构的传统化。(5)长期依赖外延扩大再生产的模式发展经济,忽视技术改造,技术工艺装备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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