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6期 钟税官信箱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哪些活动可予以免税等七则解答

作者: 本刊记者 石华 王兴凯 上一篇 下一篇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哪些活动可予以免税

钟税官:

我是韩国某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现有一问题咨询如下:我办事处主要负责对韩国公司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情况的调查工作,没有营业收入,请问我办事处是否需要纳税?

小张

小张同志:

根据现行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常驻代表机构划分为征税的代表机构和不征税的代表机构。其中,为其总机构进行了解市场情况、提供商情资料及其他业务联络、咨询、服务活动,凡没有营业收入、服务收入的代表机构,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凡代表机构为总机构的各类代理、服务性业务而进行的同类或相关业务活动提供各项服务,不论是否体现收入,均构成应税代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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