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12期 八面来风

推进依法治税要破除六种错误思想

作者: 崔先洲 张忠友 李小波 上一篇 下一篇

一要破除“仁政”思想。有的税务干部认为抓法治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影响社会的稳定,因而该征的不征,该查的不查,该罚的不罚。应该看到,依法治税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灵魂,是统管税收工作的总纲,只有严格依法治税,才能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就是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让该死的死去,让该活的活得更好。如果我们在执法上滥施仁政,就会起到阻碍先进、保护落后的负面作用,这既不符合发展先进生产力的要求,也影响改革的顺利进行。所以,税务部门决不能以牺牲依法治税为代价,来换取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保护落后的生产力。

二要破除“整治”纳税人的思想。决不能片面认为搞依法治税就是整治纳税人,就是只治别人,不治自己。过去,有很大一部分税务干部不注重纳税人的权利,只强调税收执法者的权利。从理论上讲,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为此,税务干部要彻底破除“整治”思想,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做到依法服务、规范服务和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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