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12期
八面来风
浅议“税务王海”
上一篇 下一篇前不久,在郑州的一些商场出现了一种现象:一些消费者在购买完商品之后,向商家索要白条或收据,而不是索要正规发票,待拿到这些“证据”之后,再向税务部门举报。税务部门依法对这些商家进行了处罚,而这些举报的消费者也由此得到一定金额的奖励。这类事情在大众及专家学者中引起了一定的反响和争论,由此引出了“税务王海”这个新名词。对于王海,人们对其知假买假,继而索赔的行为历来颇有争议。而在郑州出现的这些 消费者的行为与王海颇有相似之处。于是,人们对其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郑州的一些商家在这类活动中成了“受害者”,他们对此反映颇为强烈,认为“税务王海”的目的单纯是为了谋利,而不是为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在他们索要白条或收据时,明显对营业员有诱导,应属于一种欺诈行为。对此,郑州市税务部门则持明显相反的态度,他们不仅赞成“税务王海”的行为,而且对其进行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