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4期 来稿摘登

出口退税操作实施的国际借鉴

作者: 张宝婷 单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各国出口货物退税的几种主要操作方式

(一)年度免税管理

适用于经常出口且信誉较好的出口商。由出口商根据上一年的出口实绩,向税收征管机关申请本年度出口免税额度指标。经审查后,企业凭免税批准证明,在当年额度内自主办理免税购进货物出口。超过免税额度指标部分,可逐笔办理免税申报,也可再申请追加免税额度。当免税购进货物未能出口时,企业要补缴增值税及滞纳金。采用这种方法的主要代表国家是法国。

(二)逐步申报免税额度。

适用于新成立的公司或临时性出口的企业。出口商根据签订的出口合同,逐笔向其所在地税收征管当局申请出口免税额度指标,经批准后(一般情况下是出口合同金额多少,批准多少),企业凭批准免税证明,在额度内办理出口货物的免税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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