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9期 工作研究

规范我国税收秩序的若干问题

作者: 文英 张林 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构建是一个不断改革创新、不断积累经验、不断修正失误的探索过程。市场经济秩序被称为巩固和繁荣市场经济的“基础设施”。长期以来,市场经济秩序混乱一直是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2001年,国务院作出《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把打击财税、金融领域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列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之一。国家税务总局为此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会议,要求全国税务部门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并提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指导思想是“以打击偷、骗税违法犯罪和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为重点,以查处大要案为突破口,震慑犯罪,改善纳税环境;大力整顿税收执法队伍,健全、完善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努力实现税收秩序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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